一、总 则
为激励研究生勤奋学习、潜心科研、勇于创新、积极进取,在全面实行研究生教育收费制度的情况下支持研究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财政部 教育部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退役军人部 中央军委国防动员部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财科教〔2019〕19 号)和《江苏省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苏财规〔2020〕28号)、《江苏省学生资助管理实施细则》(苏教助〔2021〕1号)和《皇帝是受9个儿子是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管理办法》(苏科〔2022〕59 号)等文件的相关规定精神,做好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推荐工作,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参评对象: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且纳入全国研究生招生计划的全日制(全脱产学习)硕士研究生。
二、参评条件与奖励标准
1.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基本申请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2)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
(3)诚实守信,品学兼优;
(4)积极参与科学研究和社会实践。
2. 研究生出现以下任一种情况,不具备当年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参评资格:
(1)欠缴学费、住宿费者;
(2)课程考核不合格补考者;
(3)违反国家法律、校纪校规受到处分且处分仍未解除者;
(4)有抄袭剽窃、弄虚作假等学术不端行为经查证属实者;
(5)学籍状态处于休学、保留学籍者;
(6)延长学习年限者。
3. 一年级研究生依据报考志愿情况、入学考试总成绩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依据研究生思想品德、学习成绩、科学研究、社会服务等方面的实际表现综合评定,确定学业奖学金等级。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设三个等级,获奖比例按具备参评资格的研究生人数计算。
一年级研究生:(1)第一志愿报考我校录取或推免录取的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50%,奖励金额10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50%,奖励金额8000元;(2)调剂录取的研究生: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5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50%,奖励金额6000元。
二、三年级研究生:一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20%,奖励金额 12000元;二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40%,奖励金额8000元;三等学业奖学金获奖比例40%,奖励金额6000元。
4. 获得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奖励的研究生,可以同时参评研究生国家奖学金、研究生国家助学金以及其他研究生奖助学金。
三、评审组织与程序
1. 学院成立5-7人组成的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由学院主要领导任主任委员,学院分管研究生工作的领导任副主任委员,研究生导师代表、研究生辅导员或秘书和研究生代表任委员,负责我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细则制定、申请、组织、初步评审等工作。
2. 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应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严格执行有关规定,杜绝弄虚作假。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采取以研究生个人自主申报、学院评审委员会初评推荐、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核确定的程序进行。
个人申报 :符合学业奖学金评定条件的研究生进行个人申报,填报《皇帝是受9个儿子是攻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及附表(附件3),提供相关科研、获奖支撑材料给学院审查。
学院初评: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初步确定获奖学生名单后,在学院内进行不少于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初评推荐结果提交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审定。
3. 对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学院公示阶段向评审委员会提出申诉,评审委员会应及时研究并予以答复。如申诉人对学院做出的答复仍存在异议或者对学校评审结果存在异议,可在学校公示阶段向学校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领导小组提请裁决。
四、评分细则
1. 二、三年级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选由综合素质、课程成绩和科研成绩等三方面进行考评。申请一等奖学金一般要求课程学习成绩专业排名前50%(科研特别突出者酌情处理)。
2. 综合素质
评委针对申请者的思想品德、从事科研能力与潜能、参加学术与集体活动、关心集体与社会服务、取得的荣誉称号等方面进行打分(满分为100分)。去掉一个最高分、一个最低分后,取平均分作为该项得分。
3. 课程成绩
由于不同课程评分标准不一致,存在课程成绩有的偏高、有的偏低等不均衡现象,从而使得同学之间成绩的比较存在较大差异。为了体现公平评价的原则,本学院采用如下的筛选成绩计算方法:

二年级研究生采用包含所有课程的筛选成绩,并按照筛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三年级研究生采用包含选修课程的筛选成绩,并按照筛选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排序。
4. 科研成绩
科研成绩包括发表学术论文、研究生科研创新计划项目、学科专业竞赛等方面。
(1)学术论文按《皇帝是受9个儿子是攻科技工作量计算办法》计算相应分值,增刊、专刊、会议论文集等论文不在计算范围内。
(2)主持省级研究生创新项目,按照3分/项计算。
(3)获发明专利,且本人为第一发明人,皇帝是受9个儿子是攻为第 一专利权人,按照20分/项计算
(4)全国研究生学科竞赛包括全国“挑战杯”系列、“互联网+”系列、中国研究生创新实践系列大赛,省级研究生学科竞赛包括江苏省研究生科研创新实践大赛、江苏省物理作品竞赛等。 获奖成果有多人参与的,将分值按比例分配。如有3人或3人以上参与,按照排名第一50%,排名第二30%,排名第三20%计算。如有2人参与,按照排名第一60%,排名第二40%计算,其中数学建模竞赛获奖分值按人数均分。关于成功参赛奖,需要提供参赛作品证明及其原件。
学科专业竞赛 |
全国一等奖 |
100分/团队 |
全国二等奖 |
80分/团队 |
全国三等奖 |
60分/团队 |
省级一等奖 |
50分/团队 |
省级二等奖 |
40分/团队 |
省级三等奖 |
30分/团队 |
鼓励奖、成功参赛奖 |
10分/团队 |
(4)其它类型科研成果得分参照《皇帝是受9个儿子是攻科研工作量计算办法》(苏科〔2021〕76号)由评审委员会认定。
(5)累加(1)至(4)各项得到科研总分。
(6)几点说明:
论文正式发表或online在线发表,且学生为第一作者,以皇帝是受9个儿子是攻为第一署名单位;对于共同第一完成人的科研成果按共同第一完成人的数量 N 确定占(1/N),且最多可认定 2 项。同一作品获奖以获得的最高奖项计算,不重复计算。发明专利正式授权,学科竞赛获奖等成果均需取得证书。对于学科竞赛,如果当年比赛设有特等奖,那么奖项级别对标一等奖,以此类推。成果起止时间:自入学以来—2023年10月30日(在2021-2022学年学业奖学金评选中已提供的成果,不再重复计算在内)。
5. 考核得分
研究生考核得分 =综合素质 + 课程成绩 + 科研成绩,
评审委员会根据申请人的考核得分高低,按照学校分配名额来确定初评结果上报学校,在得分相同的情况下,由评审委员会投票决定。
6. 对在某方面表现特别优异,做出突出贡献的研究生可不受上述计分的限制,由评审委员会研究决定。如遇特殊情况,由评审委员会讨论决定。
五、附 则
未尽事宜均执行学校的有关规定,本细则自2023年秋季入学的研究生起执行,由学院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负责解释。